A科技类


01科技型中小企认定


● 补贴标准

入库后,可以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税,为其他项目铺垫。

●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收入在100万至2亿之间。

2、公司员工在5人至500人之间。

3、最好有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受理或授权均可)。

● 申报时间

3-11月份。


0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补贴标准

市级补助10万,顺德区配套20万+镇街道配套。

●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自主申请或购买获得6个实用新型专利或1个以上发明专利。

2、近三年的企业成长性比较好。

3、工业企业社保人数最好在8人以上,互联网企业最好在5人以上。

4、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最好在200万以上。

● 申报时间

5-8月份。


0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 补贴标准

根据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共设两档:

1、研发费用在10万(含)到1000万(含)的按研发费用的3%比例进行补助。

2、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的对研发费用1000万以内的部分按3%比例补助,对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再按1%进行补助。

3、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 主要申报条件

1、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高新企业。

2、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已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 申报时间

5月份。


04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


● 补贴标准

补助100万。

●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成立5年以上。

2、有产学研。

3、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主营业务与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

4、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 人。

5、对拟建省重点实验室年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且对拟建实验室有持续稳定的科研投入。

6、实验室有合理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

7、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试验场地,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 申报时间

8月份。


05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


● 补贴标准

对认定的顺德区重大科技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项;对认定的顺德区重点科技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 100 万元/项。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立项和签订合同书后拨付 2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 4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 40%。

● 主要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顺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两年以上、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上年度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2、鼓励申报单位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申报, 合作承担单位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3、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有能力保障项目的科研投入。申报顺德区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 2000 万元;申报顺德区重点科技项目的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不少于 800 万元。

4、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 3:1。


B工信类


01广东省技术改造专项


● 补贴标准

按购置设备金额的20%补助,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 主要申报条件

1、其中设备购置不低于700万。

2、项目需要先备案。

● 申报时间

5月份。


02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


● 补贴标准

荣誉资质。

● 主要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 申报时间

2月份。


03佛山市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专项


● 补贴标准

1、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一个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5%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对其他工业企业,按上一个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3%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2、对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个企业当年获得技改固投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对其他工业企业,单个企业当年获得技改固投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

● 主要申报条件

1、技改固投奖补资金的奖补年限为2019年至2021年。

2、在申报年度的上一个年度内,企业技术改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购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等)合计不低于100万元(含本数,下同;要求已开具发票及已付款项均不低于100万元)。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发票及付款时间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个年度内;土地购置发票及付款时间可放宽至政策奖补年限内。

3、企业仅完成土地购置,尚未有建安工程(厂房)等,不得申请技改固投奖补资金。

4、项目需要先备案。(备案日期 3 月 1 日前)

● 申报时间

3-9月份。


04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腾挪项目扶持


● 补贴标准

1、企业租赁经区村改办认定的载体,并在该载体上注册迁入的,自其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助:企业实到注册资本达到100 万元或以上,按租赁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500 元/平方米,第一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 2000 元/平方米,第二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 3000 元/平方米,第三个会计年度产值不低于 3500 元/平方米。此处纳入核算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造房屋建筑物、或租赁园区而支付的费用,下同。

符合条件的企业租金补助据实核算,每年补助面积不高于 10000 平方米,且补助标准为 5 元/平方米•月。

2、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高科技研发项目以租赁形式进驻我区现有的各类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对与顺德区招商主管部门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并满足《佛山市顺德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6〕69 号)有关约定条件的,在顺府办发〔2016〕69 号文有效期内按以下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支持:租赁厂房面积须达到3000 平方米以上,租期不少于 5 年。按租赁厂房面积计算,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000 元/平方米。投产第一年度经济贡献值不低于 500 元/平方米,第二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 1000元/平方米,第三年度起每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 1500 元/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企业租金补贴的金额将参照项目方提供的当年度实际物业租金总额的100%进行核算(但工业厂房租金核算标准最高不超过 30 元/月•平方米,其它物业不得超过 45 元/月•平方米),单个项目最长可连续三年申请租金补贴支持。其中第一年度只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 元/平方米,即可申请第一年度 50%的租金补贴。如果当年度经济贡献提前达到,可以提前申请租金补贴。

● 主要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申报单位为顺德区注册并依法诚信经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须在顺德区范围内。

(二)申报单位为配合村改,主动与村居签订厂房改造协议或三方改造协议,并迁入经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且在“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公布的各类载体。

(三)申报单位已与区或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相关产业方向、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税收等各项指标、考核条件及违约责任等。产业方向不得是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得属于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不得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所列项目。

(四)申报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能依法纳税,财务制度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项目符合本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

(五)申报单位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扶持项目:

(1)在税收、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的。

(2)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3)存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况,或存在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未按时完成并申请验收情况的。

● 申报时间

5月份。


C人社类


0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 主要申报条件

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为补贴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02一次性创业资助


● 补贴标准

每人1万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 主要申报条件

成功创办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队干部,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有一名以上在职员工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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